序號 |
內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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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一、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之現職教師及超額教師,請於106年5月2日下午2時至106年5月9日下午5時間,自行上網填報資料,並檢具證件向原服務學校提出申請。
二、提出市內介聘申請後,倘欲修改志願或撤銷介聘申請者,請於106年6月9日上午8時至106年6月13日中午12時間,自行上網修改志願或刪除所有志願,逾時不候。
| 2017/05/02 |
2 | 修訂「臺中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作業注意事項」第6點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為「現職教師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(服義務役、留職停薪等年資不包括之),始得申請介聘。但於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,有具體事實,經服務學校同意者,得申請介聘。」 | 2017/05/05 |
3 | 有關106年度本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作業日程表序號9公告善水國中小國中部第1次市內介聘結果,備註欄「達成介聘之教師請於5/23至善水國中小接受教師遴選委員會審查」,因故改成「達成介聘之教師請於5/25下午2時至梧棲國中2樓會議室接受善水國中小教師遴選委員會審查」。 | 2017/05/09 |
4 | 有關「106年臺中市立國民中學市內介聘缺額表」及「106年臺中市立國民中學教師市內介聘積分序位表」,業於106年6月8日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頁,請自行至上開網頁參閱。 | 2019/01/14 |